昆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对乡镇残联实行年度重点工作百分考核的意见
上传时间:2009-3-2   来源:  点击率:618

关于对乡镇残联实行年度重点工作

百分考核的意见

 

开发区、各镇残联:

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根据《昆山市残联2009年工作计划》(昆残发[200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分解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对乡镇残联实行年度工作百分考核。具体意见如下:

一、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

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动员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一)管理机制建设

1.建立镇、村(社区)创建工作网络,积极开展当地的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活动。

2.各项目标考核责任制落实到位,有完整的测评和目标管理机制。

3.及时向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残联)上报创建工作情况,每月上报不少于2篇。

(二)检查验收

1.定期对街道、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每季度开展一次创建工作测评自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达标检查验收,年内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三)台帐资料整理

1.有创建方案,有各项会议记录,有创建工作图片、音像资料。

2.及时收集、整理创建工作的各类台帐资料,做到台帐齐全、规范。

二、突出社区康复,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着力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一)社区康复                                                    

1.按照“四有”标准,加大社区康复工作力度,培育5个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典型。

2.积极开展康复指导进家庭、辅具适配进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进家庭、康复知识普及进家庭的康复服务“四进”活动,康复服务到家庭完成100户以上。

3.举办康复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各村(社区)开展活动不少于1,有记录。

4.达到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标准。

(二) “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                                  

1.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台帐资料齐全。

2.做好白内障患者初筛工作,有底册、有记录,输送流程到位。

(三)“三助一给”康复救助                                      

1.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开展“三助一给”康复救助工作。

2.做好随访和跟踪服务工作。

(四)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                                    

健全06周岁残疾儿童底册,做到随出现随上报,全面掌握残疾儿童基本情况。

(五)精神病防治                                                   

1.开展“十一五”精神病防治的调查工作,建立精神病防治康复台帐。

2.开展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治疗的救助工作,有工作记录。

3.成立镇、村(社区)两级“精神病人监护小组”,并开展实际工作。

(六)残疾人证换发                                                        

按照上级残联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七)宣传发动                                                        

1.召开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专门会议,每项各2次。

2.深入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每项各2次。

3.在“全国爱耳日”(33)和“全国爱眼日”(66)开展相关活动。

三、加强社会保障,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进一步落实残疾人特惠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一)社会保障

1.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达到全覆盖,城镇、农村无业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到全覆盖。

2.落实重度残疾人员、市属福利企业失业残疾人员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优惠政策。

3.对符合低保、低保边缘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就保,保障水平高于健全人20%

(二)重残人员生活救助

受救助的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统计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台帐清晰。

(三)就业和培训

1.做好残疾人就业指导、推荐工作,完成下达的就业任务数,推荐无业、失业残疾人参加市残联举办的就业招聘专场,台帐资料齐全。

2.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完成下达的任务数,并积极推荐残疾人参加市残联举办的各类职业培训,台帐资料齐全。

(四)自主创业

1.树立和培育残疾人成功创业典型2个,做好创业典型的宣传。

2.做好残疾人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自主创业补贴上报工作。

(五)托养服务机构建设

1.按照“六有”标准,建成1所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2.工作人员稳定,管理规范,制度、职责明确,运转正常。

3.接受日托、全日制及居家服务的残疾人数量达标。

4.各项台帐资料齐全。

(六)教育扶助

1.做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学费减免上报和新录取残疾大学生奖励上报工作。

2.残疾人教育扶助的各项台帐资料齐全。

(七)扶贫

1.加大扶贫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开展与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的结对帮扶工作和社会帮扶“圆梦行动”。

2.完成上级下达的扶贫、脱贫、帮贫任务,统计数据准确,台帐清晰。

四、突出宣传和维权,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残疾人保障法》,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状况全面改善,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一)宣传文体

1.开展有特色的“全国助残日”系列宣传活动及各类残疾人公益活动,有活动计划、总结及图片。

2.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根据昆残发[2009]7号文件要求,上报信息报道,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有活动报道。

3.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文艺表演,有残疾人文艺人才及文艺表演作品,积极参加市级以上文艺汇演。

4.开展残疾人群众性健身活动,组织残疾人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加大选拨力度,注重培养残疾人体育人才,落实好训练经费。

(二)组织建设

1.专职委员、联络员配备符合规定,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并配备通讯报道员。

2.调动专职委员、联络员工作积极性,补贴经费并落实到位。

3.综合协会制度健全,有计划总结,经费到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4.健全助残志愿者队伍,开展助残志愿者服务活动,有台帐记录。

5.有完整的组织建设工作台帐。

(三)法制化建设

1.建立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有效的法律救助和服务,有服务记录。

2.组织参加残疾人事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的相关活动或讲座,增强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能力。

3.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政策法规扶残规定得到全面落实,配合政府开展各类执法检查,促进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在完整的法制化工作台帐。

4.建立本级残联信访制度,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和记录。无因本级残联工作失职而导致残疾人越级上访。

(四)信息化建设

1.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2.及时更新数据,对新办残疾人证做到随办随录,年内持证残疾人100%录入残疾人信息数据库。

3.对需(新)办证人员信息统计、采集,数据新增、修改有规范档案,完善镇、村(社区)二级管理体制。

4.侧重分析辖区内残疾人生活、需求等情况,有分析报告。年内进行信息化建设工作自查并有总结。

(五)无障碍建设

开展无障碍建设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有亮点有效果,做好宣传,树立1-2个无障碍建设典型。

五、加分项目

1.有残疾人参加苏州或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

2.建成1个残疾人庇护工场。

3.有作品参加“2009年苏州市残疾人艺术汇演”或"第七届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

4.有运动员参加全省特奥会或全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

附:

 

昆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