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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区在市残联、卫生局关心和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精神病患者的防治和康复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共有精神病人146人,对精神病患者全部建档立卡,监护率达100%;病人显好率92%;社会参与率90%;精神病人肇事率为0%,2009年用于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救助金达12万元。
一、主动协调,齐抓共管
区领导高度重视精防工作,成立花桥经济开发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卫生、民政、派出所、财政和残联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体系。制定《花桥经济开发区精神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花桥经济开发区精神病防治工作监护小组,明确职责,扎实工作,确保精神病百分之百得到监护。
二、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为提高精防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方面我们积极动员社区医务人员参加市举办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业务培训会,另一方面也主动聘请精神病院专家召开全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各社区(村)所有精防工作监护小组成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大大提高了业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动态管理,规范台帐
按照市残联精防工作要求,认真实施规范化管理,填写精防工作的全国统一表卡,建档立卡。各社区(村)康复协调员及时掌握精神病人的动态情况并及时上报,社区医生对辖区内的精神病人落实防治康复措施,督促按时服药,定期进行随访并做记录。建立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实现了精防康复工作的有效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前不久,社区工作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到我区一名贫困精神病患者王某病情严重,接到消息后,通过多方协调,及时为其办理免费住院手续,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精神病患者的肇事发生。
四、落实经费,保障和改善民生
为确保精防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将精防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内落实精防工作专项经费15万元,为精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经费保障。落实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47人、免费住院3人,纳入低保对象15人、重残12人、托养服务10人,年救助资金30余万元,努力解除患者的疾苦,缓解患者家庭的压力和负担。
花桥残联
2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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