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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苏州市残联举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知识竞赛的通知
开发区、各镇残联:
为积极参加苏州市残联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知识竞赛,以便更好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为组织好本次竞赛活动,达到竞赛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说明
1、《残疾人保障法》知识竞赛题目共100道,均为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为错答。参赛者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复印答题卡有效,但答案不得复印。请将答题卡中代表正确答案的圆圈涂黑。出题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便于联系和发放奖品,请如实填写答题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重复填写答题卡、答题不正确、字迹不清楚、姓名、地址等不详的答卷,视为无效答卷。
2、参赛人员可到昆山市残联网站(www.kscl.org.cn)下载试题和答题卡,并参阅《残疾人保障法》知识竞赛专题相关资料。答题卡请各单位统一收集送至昆山市残联群宣科,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2日,由市残联集中送至苏州市残联。2009年5月30日前组织开奖,开奖结果将在苏州市残联网站上公布。
市残联联系人: 毛 煜 联系电话:57566540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及奖品)、纪念奖100名(颁发证书)和优秀组织奖。
三、评奖方式:
按分数高低进行评奖,如分数相同,则采取抽奖决定名次。
四、有关要求
1、各镇残联要以本次竞赛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和《残疾人保障法》普法宣传。要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赠送《残疾人保障法》帮助自学等方式,组织镇、村残疾人组织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属学习《残疾人保障法》,要求全市残疾人工作者都要参加竞赛。组织本级工作人员,社区(村)残疾人工作者通过采取集中考试的方式,检验干部职工学习《残疾人保障法》的成效。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汇总答题卡,考试试卷要妥善保管,以备抽查。各地在组织考试过程中要严格参赛纪律,严禁代抄、复印答题卡等。对代抄、复印答题卡者,将取消评奖资格。
附件请在市残联网站下载:
1、《残疾人保障法》知识竞赛题.doc
2、《残疾人保障法》知识竞赛答题卡.doc(统一用A4纸打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doc
昆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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